桃園市北門國小113學年度全學年課後照顧服務意願調查說明
依據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2月19日桃教小字第1130013228號函辦理。
實施目的:協助就業家長解決子女照顧問題,安排適當課後活動,促進學生身心發展。
實施原則:以自由參加為原則。但須經家長申請並同意按時自行接送回家。
實施時間:自113年8月30日〈星期五〉起至114年6月30日〈星期一〉,每週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放學後至下午六點。一年級新生自113年9月2日〈星期一〉開始上課後照顧班。
實施對象:本校一~六年級學生,每班以二十人為原則,至多不得超過二十五人。
活動地點: 本校教室及各活動場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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